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已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迁扩建年产8800万件塑胶件、3200万件金属件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甪直镇汇凯路72号B栋三层、四层
建设内容:租赁**市**区甪直镇汇凯路72号B栋三层、四层厂房6000m2,迁扩建年产8800万件塑胶件、3200万件金属件项目。
现有项目工程及环保情况:
****现有项目租赁位于**市**区甪直镇柯福路生产厂房,生产产品为喷涂塑胶件2000万件。现有项目喷漆、固化等有机废气、漆雾经废气处理装置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甪直****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高噪设备有降噪措施;所有固废合理处置,“零”排放。现有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目前为止无环境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发生。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梁总
联系电话:0512-****2098
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弗****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2-****9605
邮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以写信、发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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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