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就********商铺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合格谈判响应方前来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 | 采购内容 | 位置 | 场地建筑面积 | 租金最低价 | 员工折扣至少 | 电量限制 |
1 | 品牌餐饮 | 门诊-1F | 约109平方米 | 40万元/年 | 8折 | 60KW |
2 | 品牌咖啡或品牌茶饮 | 门诊1F | 约128平方米 | 45万元/年 | 8折 | 50KW |
3 | 品牌蛋糕 | 门诊1F | 约115平方米 | 18万元/年 | 7折 | 30KW |
4 | 鲜花场 | 门诊1F | 约21平方米 | 6万元/年 | 7折 | 2KW |
5 | 水果 | 门诊1F | 约25平方米 | 8.5万元/年 | 7折 | 2KW |
6 | ****便利店) | 门诊1F | 约142平方米 | 55万元/年 | 8.5折 | 50KW |
7 | 书吧、咖啡茶吧、与院方**品牌文创产品等 | 住院1.3.4F | 约114平方米 | 10万元/年 | 7折 | 10KW |
备注 | 1.招租期限三年,满三年期限后,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另行组织公开招租,如承租方没有中标,则内部装饰和设施院方概不负责,由承租方自行处理。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0天内完成装修。 2.本项目共七个标段,同一谈判响应方可参加所有标段投标活动。 3.开评标顺序: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标项6→标项7 4.如场地现场实际建筑面积同上表格中有差异,租金不予调整。 |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7.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获取。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扫描或照片)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费汇入招****银行账户中并在“用途”一栏注明项目编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账户上,否则其报名被视为无效。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50 6170 6018 0102 14706
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n ) 谈判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上两者缺一不可;
6.谈判响应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报名的项目标段。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谈判文件,不表明已获取谈判资格。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将对各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谈判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响应方应于2024年11月18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开标室(**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24年11月18日 14:00时在****开标室(**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开标,谈判响应方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谈判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com)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十一、其他内容
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3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谈判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3.谈判响应方派专人现场递交谈判文件的最多不超过两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到场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三人。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72-****829
地址:**省****街31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张仪 联系电话:0572-****029
地址:**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