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科学城智能制造综合开发首开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科学城智能制造综合开发首开区项目已由 ****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完成**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410-410172-04-01-804948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满足条件的投资建设**单位共同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科学城智能制造综合开发首开区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开发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8.90亿元,其中设计建设费用约33.00亿元,建设内容为基****园区和片区运营管理服务等,****社区一首套房工程(西苏楼村周边)、安置社区二首套房工程(南董村周边)、小微产业园及其他市政、公建设施等(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以最终控规及实际建设投资为准)。
2.5招标范围: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概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协助运营等全部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6**期限:**期限为7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年。
2.7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及配套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等。
2.8**模式: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EPC)+O”的模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择的“社会投资人”与招标人****公司(SPV),****公司(SPV)、EPC总承包单位签订三方EPC总承包合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两个标段。
****社区二首套房工程(南董村周边)、红杉路(**路-**街)、规划三路(工业路-规划四路)、****中心、小微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投资约20.19亿元。
****社区一首套房工程(西苏楼村周边)、**路(绕城高速辅道-白松路)、开明路(绕城高速辅道-区界)、红杉路(**路-开明路)、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幼儿园、小学等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约13.69亿元。
【注:各投标单位可投两个标段,但首次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评标时按标段序号(一标段、二标段)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已****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后续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此标段按照排名顺序递补推荐。但因某标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后,顺位候选人与另****一中标人的,可以同时中标两个标段。各投标单位若投标两个标段,各标段中的业绩、人员、委托代理人等均可共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2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根据其分工提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
3.2.1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3.2.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资格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2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任一成员委派)
3.3.3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任一成员委派)
3.3.4施工负责人2人:分别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委派。)
备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所在本单位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证明扫描件;③若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单位,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其中一个施工负责人(需同时满足相应条件),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④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子项工程的项目经理,也可在项目实施期间另行匹配符合各子项工程需求的项目经理。
3.4企业业绩要求:
3.4.1 投资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主持或参与)项目投资额在10亿元及以上(已完工或在建)的投融资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片区开发、F+EPC、PPP 、BOT、EPC(包含有投资条款或投资补充协议)、特许经营类等投资建设类业绩】;(须提供投资协议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如上述文件中无法体现投资额,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由投资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2 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项目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至少一项、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至少一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如上述文件中无法体现投资额,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的成员,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或以上成员承担设计专业,各成员任意一方满足相应业绩要求即可。)
3.4.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含5亿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含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业绩含承担EPC、PPP项目的施工业绩,如上述文件中无法体现合同金额,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的成员,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或以上成员承担施工专业,各成员任意一方满足相应业绩要求即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2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3.6.3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3.6.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的相关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人员查询根据所承担的分工提供),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的责任应分别列明。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出资义务的成员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并****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承担EPC总承包义务的成员与招标人、****公司签订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3.7.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7.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7.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cn/tzgg/****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 日9时30分(**时间)。
5.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六楼 A 区第 八 开标室(****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s://zzggzy.****.cn/BidOpening)。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7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互认版)”及“****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互认版)”。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5793
传 真:无
邮 箱:****@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祝女士、刘女士
电 话:0371-****1666、0371-****2666
传 真:无
邮 箱:****@163.com
监督部门:****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 址:**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新大道交叉口
电 话:0371-****0307
传 真:无
邮 箱:****@126.com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