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出让 | ||
**省(**)大型产业集聚区(****—富溪市管起步区)**路西侧,LF02-04-01-I地块 | ||
交易公告 | ||
招拍挂出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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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4]72号
经批准,受****委托,****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标准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 面积 (㎡)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万元) |
**** | **省(**)大型产业集聚区(****—富溪市管起步区)**路西侧,LF02-04-01-I地块 | 一类工业用地 | 20200.11 | ≥2.0 | 50 | 1364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273 | 10 |
(一)本宗地建设项目的能耗标准按“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0.677”执行。
(二)本宗地建设项目环境指标须按照粤桂**特****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制定的《LF02-04-01-I号地块环境指标汇总表》执行。
(三)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包括受让土地的出让金,但不包括契税、印花税。
(四)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其余出让价款及契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五)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自网上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公司、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买人宜在**市范围内设立具****公司并在**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买申请人若未在****公司,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市****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三个月内未达到以上条件,则成交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拟建设项目须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引入项目产业类别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十六条“汽车”第6点“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效车用内燃机研发能力建设”。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年产值≥750万元/亩,年创税≥30万元/亩,竞买人在网上竞得土地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竞得人与粤桂**特****管委会经济促进局签订的《宗地监管协议》。
(四)该宗地拟用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建设,竞买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取得粤桂**特****管委会经济促进局出具的用地集约意见和省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意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市公共**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市**三路24号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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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市**区信安六路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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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