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智慧市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营发改工交(2022)142号,营发改工交〔2024〕150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县城智慧路灯7000余套,安装城市智能窨井盖50000套,桥梁智能监测系统60套,建设城市大脑中枢系统。;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10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4.84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1-09 00:00至2024-11-13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1-09 00:00至2024-11-13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 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或其他人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及**人力**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账号和密码,如未提供或无法查询,视为无效证件)。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相符。 4.招标代理费最终按照中标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5.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38****7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