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体原材料聚氨酯
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弹性体原材料聚氨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时间)止。
序号 | 标段号 (如有)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推荐 顺序 |
1 | / | / | 聚氨酯-多元醇组合料 聚氨酯-异氰酸酯组合料 | 巴斯夫聚氨酯特种产品 ****公司 | 第1名 |
2 | / | / | 聚氨酯-多元醇组合料 聚氨酯-异氰酸酯组合料 | 粤港****公司 | 第2名 |
3 | / | / | 聚氨酯-多元醇组合料 聚氨酯-异氰酸酯组合料 | **铁****公司 | 第3名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函,逾期将不再受理。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名称:****
地 址:**省**市**区翼辰北街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11-****1309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