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沭铁路临沭站货场拆旧设备处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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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沭铁****设备处置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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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6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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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
动态报价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按约定完成交割无误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拆解、搬运标的,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如需动火切割等,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安全、消防等安全生产环保等各项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需自行考虑切割、拆解、搬运成本,转让方不额外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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