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1-08 15:12 至 2024-12-08 15:12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地块面积(m2) | 2065.63 | |||
地块规划用途 | 医院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文化路12号 | |||
经度 | 109.550398 | 纬度 | 22.27256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8-30 至 2024-10-3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黄雪洋 | 单位联系电话 | 185****9887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黄雪洋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5****9887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高桂珍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0****6228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 | |||||
报告主要结论 | ****项目地块位于**市**县文化路,具体位置位于**县文化路西面,****纸箱厂宿舍楼(已废弃)、****医院**间、西北面临源轩公馆小区、东面临文化路,****中心坐标为东经109.550398°、北纬22.272560°,用地面积为2065.63m2(合3.0984亩)。****纸箱厂,属工业用地,主要生产纸箱、瓦楞纸等纸类用品。依据2001年1月15日《******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浦执字第16—3号)》(附件1)显示,1995年2月25日****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抵偿债务。2003年7月4日,****通过竞价拍卖,购入该地块(附件2),目前土地使用权人为****。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浦自然规条字〔2020〕24号)》(见附件3),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拟变更为建设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2024年8月25日,****作为调查业主及委托方委托****(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便了解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为后期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确保地块的安全开发利用。 通过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及现场调查,项目地块及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医院旧址,当前和历史不存在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未用于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桂环规范〔2021〕2号)的相关规定,确认****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以按规划用途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