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区2024省级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沼气工程项目二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市**区和阳镇县西村(****院内) 主要建设内容:有机肥车间848.84m2,有机肥生产设备1条以及辅助设备,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3.1.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1 00:00 至 2024-11-15 23:59 (**时间,下同),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以下简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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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04 13: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孙艳昌 电话:155****893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155****893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市**区2024省级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沼气工程项目二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南****镇县西村村外 | 地址: | **市**区**路 9 号院 6 号楼 5 层 511 室 |
邮编: | 054400 | 邮编: | 100071 |
联系人: | 孙艳昌 | 联系人: | 王德明 |
电话: | 155****8938 | 电话: | 0319-****60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