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锦华街道岳家佐村村内道路二期硬化工程项目招标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岳家佐村村内道路二期硬化工程项目招标 | ||
所在地区 | **省-**市-**县 | |||
项目实施地点 | 锦华街道岳家佐村 | |||
最高限价 | ****158.63元 |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招标内容 | 村内道路二期硬化工程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158.63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180天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 | **县锦华街道岳家佐村村内道路二期硬化,平整场地23450平方米,挖一般土方7035平方米,石灰稳定土2345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23450平方米。 | |||
其他情况 | ||||
标的情况展示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挂牌延期-无限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最长不可超过360天)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提供(2024年1月1 | |||
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无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155****0000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2-****893 | |
传真 | 邮箱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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