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所属商业综****超市),位于**市**北路114号,地处**市商业核心区,****政府,靠近宁扬城际**市**站点,处在跨江融合先行区主城核心地段。现以现状资产对外整体招商出租(剔除****体验店承租范围约580平方米),面积14092平方米,招租资产经营范围:以商贸经营为主。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对象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注册成立实体化运营三年以上。
2.参与竞租的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条件,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被有关部门查处并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刑事诉控告案件;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提供相关内容承诺书及近一年任一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中标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整体转租招商租赁资产,部分资产转租应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6.承租人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承租人不得经营违反国家环保规定的扰民项目。
7.租赁资产以租赁资产现状对外整体招商出租,****商贸经营为主。
8.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且提供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审核,不得破坏建筑物承重结构。租赁期满或租赁协议提前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除出租方违约外)。
9.租金半年结算,先交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62.5万元。承租人承担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费的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员工报酬及福利、安保费用、修缮费用等);承租人承担所有经营管理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卫责任、人员管理、消防环卫、第三人侵权责任等)。
10.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租赁期间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11.竞租成交后,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必须在7个自然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合同要求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即可交付房屋,起租日从开业之日起算。
12、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须在**省**市**市真州镇内成****公司运营本项目租赁资产,并在**省**市**市真州镇内缴纳相关税收,年开票5000万元以上。
13、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应提交材料:
单位登记证明、单位法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招租事项:
1、经公开报名征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明标暗投办法,直接比价,价高者得;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由交易双方按不低于标底价协商签约,协议成交。
2、招租期限:10年;
3、标底:250万元/年;
4、竞租人竞标报名时需缴纳62.5万元竞租保证金(保证金账户:****银行****公司**市**支行100********0010001),竞租不成的单位7个自然日内退还保证金;竞租成功后转成租赁保证金,租期结束退还(不计息);放弃租赁的竞得人,其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租人。
5、竞租人与签约人必须一致,租期内签约人不得再转租给他人或者经营与招租公告、自身经营范围不符的业务,否则视为违约。租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减免租金。
四、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政府****办公室(三产)。
五、竞价时间、地点: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点;竞价地点:****中心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187****0423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