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塑料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怀德路245号1002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2450m2,总建筑面积2450m2,项目主要从事耳机外壳、耳机仓外壳的加工生产,项目年生产耳机外壳3亿件/年、耳机仓外壳1600万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注塑成型、调漆、喷漆、烘烤、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移印、调漆、喷漆、烘烤、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厂界无组织加强车间管理;厂区内加强厂区管理;水环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处理厂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性底漆调漆用水随着使用过程蒸发损耗,不外排;盐雾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为了做好生产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减轻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
公示时间 | 2024-11-08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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