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温****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排海管道路由桌面研究、调查及海域使用论证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温****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排海管道路由桌面研究、调查及海域使用论证项目(第二次)
六、预算金额:****000元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服务期 | 备注 |
1 | 温****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排海管道路由桌面研究、调查及海域使用论证项目(第二次) | 1项 | ****000元 | 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2个月 |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海洋测绘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市鹿****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市鹿****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30(**时间)
2.递交地点:**省**市鹿**七都街道沙洲路478-1号附属楼 202室。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30(**时间)
4.开标地点:**省**市鹿**七都街道沙洲路478-1号附属楼 202室。
注:本项目采用“钉钉开标”形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现场等候,待递交完投标文件后尽快离开开标现场,现场开标采用“钉钉”中直播的方式,待直播完成后发布有关须公布的信息。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鹿**七都街道沙洲路478-1号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150****22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鹿****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8250、133****5238
质疑联系人: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137****6093
3.****管理部门
名 称:温****集团****监察室
联系人:朱先生、项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0769、0577-****0267
十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缴纳
十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1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采购文件);
1.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海洋测绘资质等)。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监察室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五、附件: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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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集团所属****关于温****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排海管道路由桌面研究、调查及海域使用论证项目(第二次)的征求意见公示
****受****的委托,就温****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排海管道路由桌面研究、调查及海域使用论证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3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周先生
联系方式:181****8250、133****5238
联系地址:**市鹿****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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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