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牡****经济开发区双碳园-锦富(鸿昌)氧化石墨烯应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403-231085-04-01-181601),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市****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牡****经济开发区双碳园-锦富(鸿昌)氧化石墨烯应用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根据双碳园生产工艺特点,确定地块 1-1 范围为锦富(鸿昌)石墨烯应用工程厂区,用地面积 7.35 公顷,总建筑面积 43,315.00 平方米。厂区配套水电热公用工程及办公、食堂、宿舍等生活服务设施,****广场、停车场、绿化、围墙大门、给排水地下管网及电力通讯电缆,不良地势配建挡土墙。(此内容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57.37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社保记录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加盖该人员所在投标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4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6人(不含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1人(若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注册结构师,则此项专业人员需提供建筑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暖通空调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道路专业1人、造价专业1人,提供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述人员为最低配备,投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省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省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省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省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中下载。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省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
8.3评审地点:****交易中心。
9.评标、定标方式
依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牡建政发[2023]64号文件,参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哈住建发[2024]41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发布。
11.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市****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3-****601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子工贸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6****96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天然家园小区6栋8号商服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0451-****3336-801
电子邮箱:****@88.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