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吨缓控释肥料、水溶肥料、专用肥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1MA6QC5XP5P | 建设单位法人:杨章福 |
汪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晋** |
****工业园****基地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50万吨缓控释肥料、水溶肥料、****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4-C2624-复混肥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晋** ****基地 |
经度:102.50818 纬度: 24.6956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4 |
昆生环晋复〔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1MA6QC5XP5P001V |
2024-05-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538.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1MA6QC5XP5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22MA6NW5KUX2 | 验收监测单位:中博源****公司 |
****0100MA6K43NJ8W | 竣工时间:2024-08-08 |
2024-08-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1 |
2024-10-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09oELe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5万吨缓控释肥、13万吨水溶肥、12万吨专用肥料、10万吨药肥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1万吨缓控释肥、13万吨水溶肥、11万吨专用肥料、10万吨药肥 |
分期建设,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高塔造粒生产工艺(1)投料(2)破碎(3)熔融(4)一混(5)二混(6)乳化(7)造粒(8)冷却(9)筛分(10)水冷却(11)包膜(12)包装入库。转鼓造粒生产工艺流程以及产污节点(1)投料(2)破碎(3)溶解(4)缓冲会产生氨气、噪声(5)造粒(6)一次烘干(7)一次冷却(8)粗筛、细筛(9)二次烘干(10)二次冷却(11)精筛(12)水冷塔(13)包膜(14)包装入库。挤压造粒工艺(1)投料(2)破碎(3)混料(4)分料(5)挤压造粒(6)筛分(7)包膜(8)包装入库。掺混1(粉剂水溶肥)生产工艺(1)投料、破碎(2)筛分(3)混合、预混(4)包装。掺混2(粉末肥)生产工艺(1)投料、破碎(2)混合(3)筛分(4)包装。掺混3(BB肥)生产工艺是将半成品通过搅拌混合后分装。液体水溶肥生产工艺(1)计量(2)投料(3)原料预混(4)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高塔造粒生产工艺(1)投料(2)破碎(3)熔融(4)一混(5)二混(6)乳化(7)造粒(8)冷却(9)筛分(10)水冷却(11)包膜(12)包装入库。转鼓造粒生产工艺流程以及产污节点(1)投料(2)破碎(3)造粒(4)一次烘干(5)一次冷却(6)粗筛、细筛(7)水冷塔(8)包膜(9)包装入库。挤压造粒工艺(1)投料(2)破碎(3)混料(4)分料(5)挤压造粒(6)筛分(7)包膜(8)包装入库。掺混1(粉剂水溶肥)生产工艺(1)投料、破碎(2)混合、预混(3)包装。掺混2(粉末肥)生产工艺(1)投料、破碎(2)混合(3)筛分(4)包装。掺混3(BB肥)生产工艺是将半成品通过搅拌混合后分装。液体水溶肥生产工艺(1)计量(2)投料(3)原料预混(4)包装。 |
分期建设,挤压生产工艺二期建设,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应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 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园区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 项目产生废气的车间应合理布局。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由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高塔生产过程中熔融、一混、二混、造粒产生的废气及乳化产生的氨气经集气罩或收尘管收集,通过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高塔造粒生产线投料、破碎、冷却、筛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或收尘管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高塔造粒以及转鼓造粒生产线包膜、包装产生废气,高塔以及转鼓粉末原药混合产生的废气;药肥储存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或收尘管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设备+碱喷淋吸收处理后,共用31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转鼓造粒投料、溶解、缓冲、造粒、一次烘干、二次冷却、精筛、二次烘干产生的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或者收尘管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处理;转鼓造粒生产线投料、溶解、缓冲、造粒、一次烘干、二次冷却、精筛、二次烘干产生的废气及天燃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或收尘管收集,通过重力+喷淋处理;转鼓造粒生产线中投料、破碎、粗筛和细筛、一次冷却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或收尘管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处理;挤压造粒生产线投料、破碎、混料、造粒、筛分、包膜工段产生的粉尘;掺混线2投料、破碎、筛分、混料工段产生的粉尘;掺混线1投料、破碎、筛分、混料工段产生的粉尘;掺混线3投料、混料工段产生的粉尘;液体水溶肥生产线投料、混料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或收尘管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31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排放。 项目产生噪声的场所和设施应合理布局,做隔声降噪处理。项目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喷淋池底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原药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立了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同****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转鼓造粒生产线中造粒、一次烘干产生的粉尘、氨气以及天燃气燃烧废气通过集气罩/收尘管收集后排入重力+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TA003)内处理,转鼓造粒生产线中投料1、破碎、粗筛和细筛、一次冷却工段粉尘通过集气罩/收尘管收集后排入1台脉冲布袋除尘(TA004)内处理,掺混线2破碎、筛分、混料工段产生的粉尘、掺混线1破碎、混料工段产生的粉尘、掺混线3混料工段产生的粉尘、液体水溶肥生产线投料、混料工段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尘管+1台脉冲布袋除尘(TA001)处理,处理后一同由1根31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高塔造粒生产线中投料、破碎、冷却、筛分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尘管负压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高塔造粒以及转鼓造粒包膜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高塔造粒以及转鼓造粒药肥包膜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气体,高塔以及转鼓粉末原药混合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恶臭气体;药肥储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罩/收尘管负压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设备+碱液喷淋塔(TA002)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1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通过1根29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高塔工艺生产过程中熔融、一混、二混、造粒产生的颗粒以及氨气、乳化产生的氨气通过集气罩或者收尘管收集后通过喷淋+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处理后通过124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建设单位采用了厂房隔声、设备自带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委托****清运,由于周边区域内无资质单位可清运隔油池油污和化粪池污泥。布袋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以及沉降粉尘、喷淋池底渣回用于生产;废****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厂家直接清运;废包装桶暂存至危废暂存间,由****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原药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的清运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通过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不定期开展职工保护教育讲堂,定期对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编制了项目应急预案已向相关单位进行备案,已完成了备案,备案号为530122-2024-065-L。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28 | 1.28 | 0 | 0 | 1.28 | 1.28 | |
0 | 0.12 | 0 | 0 | 0 | 0.12 | 0.12 | |
0 | 0.0333 | 0 | 0 | 0 | 0.033 | 0.033 | |
0 | 0.0041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4805.3 | 0 | 0 | 0 | 44805.3 | 44805.3 | / |
0 | 1 | 0 | 0 | 0 | 1 | 1 | / |
0 | 10 | 10 | 0 | 0 | 10 | 10 | / |
0 | 1 | 1 | 0 | 0 | 1 | 1 | / |
0 | 0.1 | 0 | 0 | 0 | 0.1 | 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 | 已建 | pH:7.363,CODcr:93.75mg/L、BOD5:35.46mg/L、T-P:3.22mg/L,氨氮:26.038mg/L,动植物油:0.06Lmg/L,SS:90.875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重力+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TA003)、脉冲布袋除尘(TA004)、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NOx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气的浓度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 | DA001排气筒排放的的颗粒物浓度为3.7mg/m3,二氧化硫的浓度为5mg/m3,氮氧化物的浓度为36mg/m3,氨气的浓度为10.7mg/m3 | |
2 | 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6)、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设备+碱液喷淋塔(TA002)、1根31米高的排气筒(DA002)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气体(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已建 | DA002排气筒排放的的颗粒物浓度为3.4mg/m3,非甲烷总烃的浓度为0.94mg/m3,臭气浓度为977(无量纲) | |
3 | 1根29米高排气筒(DA003) | 天然气锅炉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NOx、SO2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 | 已建 | DA003排气筒排放的的颗粒物浓度为1.81mg/m3,二氧化硫的浓度为5mg/m3,氮氧化物的浓度为34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级 | |
4 | 喷淋+布袋除尘器(TA005),124米高的排气筒(DA004)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气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 | 已建 | DA004排气筒排放的的颗粒物浓度为4.8mg/m3,氨气的浓度为19.5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设备自带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已建 | 厂界西侧昼间为57dB(A),夜间为47dB(A);厂界东侧昼间为58dB(A),夜间为48dB(A);厂界南侧为昼间为57dB(A),夜间为48dB(A);厂界北侧为昼间为54dB(A),夜间为46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喷淋池底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原药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委托****清运,由于周边区域内无资质单位可清运隔油池油污和化粪池污泥。布袋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以及沉降粉尘、喷淋池底渣回用于生产;废****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厂家直接清运;废包装桶暂存至危废暂存间,由****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原药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公司的清运处置。 根据与建设单位调查了解和走访周边调查,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及时清运,未出现乱堆乱放的现场。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项目通过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不定期开展职工保护教育讲堂,定期对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编制了项目应急预案已向相关单位进行备案,已完成了备案,备案号为530122-2024-065-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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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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