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开东排总干线清淤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15: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未按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 ||
预算金额 | ¥28.65198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000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新开镇育才街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131****00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术红131****6963 |
项目概况
新开东排总干线清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市**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开东排总干线清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6519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6519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开东排总干线清淤,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财政厅****信息化厅《****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市**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
方式:现场购买。申请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留存),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为准。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未按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采****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监狱企业发展;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惠。
(三)其他
1、****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新开镇育才街12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31****0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台区天龙汽配城4栋4-04
联系方式:田术红131****6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3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