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06 16: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分局对**县利民水泥****公司水泥制品及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决定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8-****620
通讯地址:**县县城**路
邮 编:033100
方环行审〔2024〕7号
关于**县利民水泥****公司
水泥制品及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县利民水泥****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利民水泥****公司水泥制品及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水泥制品及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位于**省**市**县积翠镇焦家峪村西南侧约60米处,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该项目于2024年4月24日由方****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一条年产320间的水泥房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原料库、钢筋预制区、搅拌车间、浇筑区、成品区、相关道路以及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等。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厂区全部硬化,建设1个全封闭原料库内,砂石堆存于库内,设升降帆布门,顶部安装2个可移动式水雾化喷头;建设全封闭彩钢结构车间,配料机、搅拌机等设备均置于车间,配料机、搅拌机入料斗上料口和搅拌机上方均设集气罩,粉尘收集后合并由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各水泥仓顶部均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粉尘处理后通过水泥仓顶部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建设1个组合式钢筋棚,焊机及切割机设置于钢筋棚中,切割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合并由1根15m(DA004)高排气筒排放;醇基燃料蒸汽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FGR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2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皮带输送全封闭。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厂区出入口规范设置1个洗车平台,洗车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循环水池,不外排;建设2个沉淀池和1个**池,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和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建设1个8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县****公司化粪池,经处理后用于附近田地施肥。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和沉淀砂石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厂区规范建设1个1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依托**县****公司垃圾箱,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音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三、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四、你公司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管理职责,项目实施必须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由**县生态****执法队负责。
六、本环评批复是国家主管部门对拟建或者已建项目独立进行环境方面的评价,不代表项目用地、规划等的合法性;申请人从事经营活动仍需依法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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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