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大道(顶山立交至龙山南路段)及大桥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大道(顶山立交至龙**路段)及大桥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新区
发布日期:2024-11-08 14:10
项目编号: XZP202****700242
项目名称: **大道(顶山立交至龙**路段)及大桥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城建****公司
招标条件
**大道(顶山立交至龙**路段)及大桥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7.88万元,招标人为;****、**城建****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157.8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项目投资如下: **大道(顶山立交至龙**路段)及大桥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为170493.6952 万元,工程费用为151126.0652万元。 (3)建设规模及内容: **大道(顶山立交至龙**路段)沿线(含高架视线所及范围)管线下地、管线综合、路灯并杆、排水及道路工程整治、园林绿化提升、河道景观提升、沿线建筑立面整治、亮化工程等综合环境提升:大桥北路红线外侧景观提升、沿线建筑立面整治、亮化工程等综合环境提升。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出具正式结算审计报告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并完成****新区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系统备案和重大项目系统信息维护和备案,以及审计档案整理交付时终结。 |
范围 | **大道(顶山立交至龙**路段)及大桥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招标活动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需承担过1个总投资在2亿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项目(所报业绩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应的凭据、发票等));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1)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行为情形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08 09:00 至 2024-11-15 17:30 |
获取方式 | (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固定格式,但须载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两份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126.com(注:①投标人可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凭证及详细的文件费用开票信息同报名材料一并发送;②发送材料时邮件主题须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手机号”)。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仅接受电汇转账,汇款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电汇转账信息:①收款单位:****;②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珠江路支行;③账号:253********0001。请完成上述操作后拨打025-****9433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备注: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发送所需材料至指定邮箱或未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均视为未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过时则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4)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28 14:00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28 14:00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市**新区天浦路1号五号楼106室。 |
其他
****(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城建****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道(顶山立交至龙**路段)及大桥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大道(顶山立交至龙**路段)及大桥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2、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2.1项目内容:为本项目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包括过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和最终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2.2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157.8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3项目投资如下: **大道(顶山立交至龙**路段)及大桥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为170493.6952 万元,工程费用为151126.0652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大道(顶山立交至龙**路段)沿线(含高架视线所及范围)管线下地、管线综合、路灯并杆、排水及道路工程整治、园林绿化提升、河道景观提升、沿线建筑立面整治、亮化工程等综合环境提升:大桥北路红线外侧景观提升、沿线建筑立面整治、亮化工程等综合环境提升。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出具正式结算审计报告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并完成****新区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系统备案和重大项目系统信息维护和备案,以及审计档案整理交付时终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招标活动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需承担过1个总投资在2亿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项目(所报业绩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应的凭据、发票等));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1)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行为情形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 15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固定格式,但须载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两份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126.com(注:①投标人可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凭证及详细的文件费用开票信息同报名材料一并发送;②发送材料时邮件主题须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手机号”)。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仅接受电汇转账,汇款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电汇转账信息:①收款单位:****;②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珠江路支行;③账号:253********0001。请完成上述操作后拨打025-****9433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备注: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发送所需材料至指定邮箱或未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指定账户,均视为未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2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过时则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4.4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集中考察或答疑:招标单位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13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新区天浦路1号五号楼106室。 6.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新区天浦路1号五号楼106室。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交纳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其他 9.1若在评标过程中查出投标文件有虚假,评标小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若成交之后查出投标文件有虚假内容,成交结果无效,并赔偿招标人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2投标人之前已承接或实质参与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存在冲突的招标代理业务单位不得投标。 9.3参与本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等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9.4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如建设单位与咨询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或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工委。 1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城建****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龚科 联系电话:025-****9983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5-****943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om)、****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cn/njweb/)”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
****纪工委
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建****公司
地址:**市**新区凤滁路48号
联系人:龚科
电话:025-****99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浦东北路5****基地8号楼一单元402室
联系人:谢工
电话:025-****9433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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