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交通运输局平江县板江乡X051线丰科至界上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县板江乡X051线丰科至界上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8日
****的**县板江乡X051线丰科至界上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板江乡X051线丰科至界上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028-****1107-4
4、采购项目预算:3,796,002.1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3,796,002.11 | 公路工程施工 | 板江乡X051线丰科至界上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 1 | 3,796,002.11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名称须一致;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提供职称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彩色打印件);且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彩印件真实证明(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和截图),及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和查询截图;
(3)、投标人提供近五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60个月)2个公路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彩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拟任本次投标的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以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7)、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领取文件要求:持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第3点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等。(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如未按其要求提供以上资料领取谈判文件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2)、本项目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名称须一致;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提供职称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彩色打印件);且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彩印件真实证明(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和截图),及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和查询截图;
(3)、投标人提供近五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60个月)2个公路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彩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拟任本次投标的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以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7)、根据湘财购〔2022〕1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领取文件要求:持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第3点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等。(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如未按其要求提供以上资料领取谈判文件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17:00(**时间),****管所8楼817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双
1、电 话:177****5983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县鲁肃东路6号4楼
(3)联系人:徐细德
(4)邮 编:410400
(5)电 话:150****8780
(6)电子邮箱:****@163.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县天****管理所八楼812
(3)联系人:徐潇湘
(4)邮 编:410400
(5)电 话:177****5983
(6)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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