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集团生猪产业****养殖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省突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12):****集团生猪产业****养殖场手续不全,未验先投,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污水直排外环境,生化池及收集池、污泥池产生的废渣随意堆弃场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且臭气收集不到位,场区及周边臭味较重。
整改目标:全面****养殖场环境问题,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及污染治理设施,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整改措施:1.立行立改。对该养殖场达到综合利用标准的养殖粪污及时清运还田,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2.停产整改。对该养殖场停产整改,对粪污收集处理系统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设施达标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3.依法查处。对该养殖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依据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规定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主体责任单位:三圣乡
牵头验收单位:****
配合验收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公司
整改完成情况:****对该养殖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按程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启动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工作,****养殖场完成了生猪清栏、停产停养,并对栏舍内的粪污进行清理;****政府对该养殖场可能存在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于2024年9月23****养殖场下达了《责令关闭决定书》。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1日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185****9086
联系地址:石****社区黄金路001号
****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