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指定区域租赁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标的概况:
房屋 | 权证相关信息 | 无 | ||
地址 | **区东钱湖旅游度假****服务中心 | |||
建筑面积(m2) | 82.25 | 房屋 权证用途 | 商业用途(咖啡、简餐、文创、户外生活方式等多元业态经营) | |
出租方 | **** | 出租期限 | 三年(合同到期后成交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 | |
房屋现状 | 空置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
交易底价 | 保底管理佣金59400元/年起 | 加价幅度 | 1000元/年 |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禁止将房屋用于下列经营活动:
A、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等其他经营活动;
B、在学校周边开设酒吧、歌舞厅、棋牌室、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娱乐场所;
C、违反浙委办传﹝2014﹞8号文件精神开设会所;
D、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E、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标的交付: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委托成交人经营管理。成交人须在签署合同后7 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交付项目时,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检查管理区域移交情况,并签署《项目交付确认书》,予以确认。确认书签署之日,为项目正式交付之日。
(3)支付方式:本项目所有营业收入统一先纳入****(下称“****公司”)指定的项目运营账户中,双方以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固定比率进行营业额分成。结算方式为每月为一期进行结算,年度再进行统一核算,具体方式如下:
①.按每月为一期进行结算委托经营期间的经营分成:中标人应于次月第一周第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文旅景区应得经营分成结算,具体月度结算方式如下:
w 若每月项目实际营业额≥月度目标营业额,****公司按照项目实际营业额的30%提取该月管理佣金,成交人经营分成比例为营业额的70%;
w 若每月项目实际营业额<月度目标营业额,不足的部分由成交人每月对账日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补足,累计3次逾期未补足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公司按照月度目标营业额x30%(即成交金额/12)提取该月管理佣金。
注:成交人月度目标营业额=成交金额(即年度保底管理佣金)÷12÷30%。
②.按照当年的年度营业额再进行统一核算:双方通过差额定率累进的计算方式在本年度再进行统一核算,具体年度核算方式如下:
w 若年度实际营业额≤19.8万元,文旅景区按实际营业额的30 %扣点提取管理佣金作为收益;
w 19.8万元<年度实际营业额≤20.8万元,包含部分按照20%扣点提取管理佣金;
w 20.8万元<年度实际营业额≤22.1万元,包含部分按照10%扣点提取管理佣金;
w 22.1万元<年度实际营业额,超出22.1万元的部分按照2%扣点提取管理佣金。
注:成交****公司每年经营分成不低于成交金额,多退少补。
(4)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额:2万元;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公司负责运营场地提供,除经营分成外,成交人经营期间的人工成本、水电能耗、洗涤费、渠道佣金、网络通讯、客用易耗品、工程维修、财务成本、运营管理、经营类办公设备等所有经营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需根据实际用****公司结**电费,电费标准1元/度,水费标准8元/度,物业费标准3.65元/平方米/月,水电费、物业费如后期有调整,按照调整后最新标准执行。竞得人在竞价中应充分考虑该项费用,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或拖缴费用。如发生缴费拖欠事宜损害出租方利益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该标的的基本情况和条件申租方务必做充分了解。成交人对标的有经营权并承担管理责任,标的****公司所有,同时拥有监督权。成****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成交人独自承担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债权债务,承担因此引发的所有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公司损失的,成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公司****政府部门批准,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用于规定外的其他用途。在委托经营期间,成交人应严格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经营,成交人的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环保、卫生、安全、税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好相关的合法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成交人须保证经营场地整洁卫生,不得因经营活动影响景区整体景观以及造成临湖水质污染。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造成社会影响,****公司有权解约。
(8)成交人如需对该**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必****公司同意后实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公司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装修,如私自装修的,视为违约处理;如因装修改造导致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的,成交人应予以修复或赔偿。****公司同意,成交人人擅自非法拆改、进行装修等导致房屋结构损坏并影响建筑物安全的,****公司有权要求成交人恢复房屋原状。如拒不执行,****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收回该**项目,且成交人支付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人添附的固定装修物和固****公司所有,****公司对此不支付补偿。****公司损失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9)附属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经授权,成交人在委托经营期间享有项目所属设施及物资(具体以《固定资产及各类物资物品移交清单》为准)的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资产完好。成交人经营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并爱护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且不限于:大型附属设施、电子网络类设备、地面墙面、软装家具摆件等),确保合同****公司原有资产不流失。
(10)委托经营期间,成交人应做好房屋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地面墙面清洁保养、设施设备养护等),并留有维护保养记录,避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非自然折旧造成毁损。委托经营期间,经营设备损坏或报废,由成交人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其维修或更换费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非自然折旧造成毁损的,成交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其维修费用。合同期结束,如因人为损坏、维保不力或被盗等非自然折旧****公司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的,成交人应照价进行赔偿。更换或报废应由成交人****公司审定后进行,成交人不得擅自处理。因成交人未尽维修和保养义务,****公司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均由成交人负责及时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成交人拒不维修或赔偿,****公司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1)标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展示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时的依据,成交人不得以交付时房屋现场现状与展示照片不符等原因放弃成交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标的的外观、结构、实际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包含可以搬迁的动产。****公司****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申租方应自行考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申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2)标的项目不得出租转让和承租给第三方。
(13)成交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须做好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消费者生命、 财产等安全。成交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房屋使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依法、规范、文明、有序进行经营活动。若因成交人自身管****公司财产、声誉受到损失或发生火灾、人身和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成交人承担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14)委托经营期间,如遇政府或相关部门征用本项目、国家政策变化、企业体制改革或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政府拆迁、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成交人无法经营的,协议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公开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在公示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约定时间内签署合同。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的,****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公司扣除交易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归产权单位所有。若交易保证金不****公司****公司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竞价中竞得人及出租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公司****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竞得人的责任,且不得参与本标的的后续竞价活动。
(17)其他约定详见拟签署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8)申租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试行)。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申租方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公司所有。
四、评估信息
标的:**市东钱湖旅****服务中心的部分房地产
评估机构:**国信资****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9日
评估报告文号:甬国评报字(2024)第106号
五、申租方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2)申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结果公示之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租方须需在资格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查询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前对成交人进行查询,如成交人不符合要求的,则交易终止,申租方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竞价。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申租方被确定为预成交人后,应在公示期内携带资格审查资料至****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区蕙江路567 ****医院****服务中心五楼5041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预成交人视为放弃成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申租方在报名后,****公司进行登记确认,若因未进行登记确认导致申租方无法在公开竞价活动中行使优先承租权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申租方自行承担。资格后审所需材料:资格审查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七、公告期限
本次交易公告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16:00(**时间)。
八、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申租方应在公告期限内通过**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115.****.84/YZPRESystem/)进行报名登记,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报名成功后可参与公开竞价。
公开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09:30(**时间)。
在网络竞价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15分钟)内,竞价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价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符合公告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在自由竞价最后2分钟无新最高价出现,网络竞价准时自动结束,若有新最高价出现,网络竞价系统自新最高价出现时自动继续延续 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最高价出现,网络竞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价的竞价人即为竞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价人、竞得人竞价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
产权交易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租方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申租方的,按公告交易底价与申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原设定的其他交易条件不得进行调整。
九、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9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6:00(**时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94********042********00192
开 户 行:****分行
申租方应在交****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退还遵循如下原则:
1、申租方未被确定为预竞得人,在公开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2、申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退出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开竞价或竞价失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3、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过14天的)或终止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止事项的申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扣除交易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归产权单位所有:
1、申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相关方损失的;
2、申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申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申租方在公开竞价过程中违反约定公开竞价规则,扰乱公开竞价秩序的;
5、标的展示期间,不遵守规定的,扰乱展示活动,破坏标的的;
6、申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7、申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0日下午14:00至下午16:00(**时间),详见标的坐落位置(展示地点)。请提前一****公司进行登记。
十一、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按以下标准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以成交价作为首年年租金计取:租赁期2年以上按首年月租金的一半收取,交易服务费超过15万元的,按15万元计。
交易服务费支付账户信息:
开户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行,银行账号:394********042154。
十二、联系电话:0574-****1197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 乌梦婷、生鹏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公司咨询或前往**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com/web/home)、**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115.****.84/YZPRESystem/)查阅。
附件:拟签署合同 《网络竞价须知》(试行)
1 | 拟签署合同 竞价须知(试行).pdf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