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木里矿区江仓四号井采坑、渣山一体化治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6********147533E | 建设单位法人:柴黎明 |
吴云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市**西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省木里**江仓四号井采坑、渣山一体化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02-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19-N7719-其他自然保护 |
建设地点: | **省****县 木里镇 |
经度:99.51113 纬度: 38.0363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04 |
西生审〔2020〕16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325.22 |
38325.22 | 运营单位名称:无 |
无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心 |
126********005286D | 验收监测单位:******中心 |
126********005286D | 竣工时间:2021-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8291 typeTen=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拟建项目位于**省海西州**县木里镇东侧约45km江仓四号井,属于**项目。采坑长1.26km,宽0.42km,采坑容积2712.20万m3;渣山2处,总面积96万m2,总体积2994万m3。项目主要对**遗留的露天采坑、露采弃渣堆等进行恢复治理。主体工程主要为地形整治工程、截排水工程、复绿工程以及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维修车间、供电、供水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8325.22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实际建设情况:拟建项目位于**省海西州**县木里镇东侧约45km江仓四号井,属于**项目。采坑长1.26km,宽0.42km,采坑容积2712.20万m3;渣山2处,总面积96万m2,总体积2994万m3。项目主要对**遗留的露天采坑、露采弃渣堆等进行恢复治理。主体工程主要为地形整治工程、截排水工程、复绿工程以及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维修车间、供电、供水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8325.22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采用机械、人工等方式对渣山表层土体、细料筛选剥离存放至现场指定存土场;再次采用挖掘机自山顶向山脚分层开挖,由车辆运输至采坑南北沿岸,推土机进行回填;最后地形整治、坡面修整、分级方平台,保证渣山边坡稳定,为绿化工程创造良好条件。 边坡坡面设置排水沟,渣山顶部设置截水沟,截水沟与排水沟相连。通过布置截排水沟将坡面汇水排至采坑内。截排水沟设计过水断面为梯形,尺寸1.1m*0.5m*0.6m,截排水沟总延米6251.26m。 采用“客土改良+混播+边坡固土+无纺布覆盖”修复植被,设计对治理区域内裸露地表(包括矿坑回填区、渣土山移除后裸露区、渣山区、生活区及道路区)进行覆土复绿,总面积共计159.87万m2。 为方便施工过程中土方挖运、作业的机械转移和场地复绿。地形整治工程和绿化工程完毕后作为后期绿化养护道路。治理区内修建宽10m的施工便道,采用渣山砌石及渣土混合物铺路面厚度20cm,整修长度7700m。 在施工营地设1处维修车间,采用专用200L油桶(铁质、塑料油桶)进行储存,油桶底部设防渗托盘。产生的废油最终交给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转运过程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 生活用水包括饮用水和食堂用水,办公区饮用水使用饮水机和矿泉水;食堂用水可由原采**的自来水或机井提供。施工用水可用治理区采坑内的水源。 从原采矿场生活区接驳,各治理区备设固定总闸箱一个,用25mm2的电缆线将电源接至施工现场,用10mm2的电缆线将电源接至临设区内。 江仓四号井原工业场地可作为施工临建场地使用,现场施工人员住在四号采坑及五号采坑中间的原采坑生活区。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机械、人工等方式对渣山表层土体、细料筛选剥离存放至现场指定存土场;再次采用挖掘机自山顶向山脚分层开挖,由车辆运输至采坑南北沿岸,推土机进行回填;最后地形整治、坡面修整、分级方平台,保证渣山边坡稳定,为绿化工程创造良好条件。 边坡坡面设置排水沟,渣山顶部设置截水沟,截水沟与排水沟相连。通过布置截排水沟将坡面汇水排至采坑内。截排水沟设计过水断面为梯形,尺寸1.1m*0.5m*0.6m,截排水沟总延米6251.26m。 采用“客土改良+混播+边坡固土+无纺布覆盖”修复植被,设计对治理区域内裸露地表(包括矿坑回填区、渣土山移除后裸露区、渣山区、生活区及道路区)进行覆土复绿,总面积共计159.87万m2。通过附图三治理区恢复效果航拍图,项目治理区内原施工营地拆除并进行种草复绿,复绿效果明显,航拍图清晰,植被覆盖率满足环评验收要求。 为方便施工过程中土方挖运、作业的机械转移和场地复绿。地形整治工程和绿化工程完毕后作为后期绿化养护道路。治理区内修建宽10m的施工便道,采用渣山砌石及渣土混合物铺路面厚度20cm,整修长度7700m。通过附图三治理区恢复效果现状航拍图,施工道路均已覆土复绿,未发现开辟新道路、随意扩宽等现象,航拍图清晰,植被覆盖率满足环评验收要求。 通过查阅施工期资料,因项目于2020施工,2021年施工结束,施工跨度较大,施工期资料不完整,目前维修车间均已拆除,通过咨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期间采用专用200L油桶(铁质、塑料油桶)进行废机油的储存,油桶底部设防渗托盘,废机油交由维修单位定期处置以及环保主管部门定期拉运处置,危废转运单因施工时间跨度较大,已无法收集资料。维修依托**县维修方定期维修,场地内不储存施工机械用油。咨询环保主管部门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通过现场调查以及通过平面布置图(附图二)与现状航拍图(附图三)对比观看,维修车间原有地区已进行种草复绿,植被恢复良好。 生活用水包括饮用水和食堂用水,办公区饮用水使用饮水机和矿泉水;食堂用水可由原采**的自来水或机井提供。施工用水可用治理区采坑内的水源。 从原采矿场生活区接驳,各治理区备设固定总闸箱一个,用25mm2的电缆线将电源接至施工现场,用10mm2的电缆线将电源接至临设区内。 通过咨询相关单位,现场施工人员住在四号采坑及五号采坑中间的原采坑生活区;施工车辆、设备利用原堆场停放车辆,不新增扰动面积。江仓2号、4号、5号采坑治理项目均依托原4号坑与5号坑中间的原采坑生活区作为施工营地,根据附图三项目现状航拍图,办公生活区均已覆土复绿恢复生态环境。 |
通过咨询相关单位,现场施工人员住在四号采坑及五号采坑中间的原采坑生活区;施工车辆、设备利用原堆场停放车辆,不新增扰动面积。江仓2号、4号、5号采坑治理项目均依托原4号坑与5号坑中间的原采坑生活区作为施工营地,根据附图三项目现状航拍图,办公生活区均已覆土复绿恢复生态环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作业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回填作业时同步洒水抑尘,对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土石方进行采坑回填后,应及时平整、压实,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使用合格燃油。 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施工环节,不外排;洗漱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抑尘,粪便污水进入旱厕收集,施工结束后清理沤肥后用于植被恢复。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治理措施。优先选用效率高、噪音低的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抛弃;废机油储存于维修车间内的专用油桶(油桶底部设防渗托盘),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关于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的相关规定及日常运行的管理要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并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工作。严禁随意开辟施工道路,碾压草场,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对矿坑回填区、渣土山移除后裸露区、渣山区、生活区及道路区等地进行复绿,并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查阅工程验收资料,该项目施工期间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均加盖篷布,采坑回填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回填、平整、压实。详见附图四,附件三、四、五。 根据咨询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查阅施工期间项目施工影像(图像)资料,该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洗漱废水经收集后用于施工区域的洒水降尘,粪便污水依托办公生活区旱厕或环保厕所收集,定期集中填埋处置,未曾出现外排、乱排现象。详见附图四;附件五。 该项目于2021年9月完成主体治理工程以及种草复绿工程,通过咨询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查阅相关工程竣工资料,施工期间未进行场界噪声监测工作且项目区域周边无居民、牧民居住;机械设备均做到定期保养和养护。 通过查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施工影像(图像)资料以及咨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项目施工期间未接到投诉、举报,生活垃圾经施工营地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填埋场进行填埋。因项目于2020施工,2021年施工结束,施工跨度较大,施工期资料不完整,目前维修车间均已拆除。通过现场调查以及通过平面布置图(附图二)与现状航拍图(附图三)对比观看,维修车间原有地区已进行种草复绿,植被恢复良好。经咨询废机油交由维修单位定期处置以及环保主管部门定期拉运处置,危废转运单因施工时间跨度较大,已无法收集资料,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废机油等污染周边土壤情况。 通过查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施工影像(图像)资料,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完成地形整治阶段工作并进行工程验收,2021年9月完成种草复绿项目并进行工程验收,施工期间未出现越界施工,随意开辟临时道路、碾压治理区域外草场等;通过现阶段现场调查,治理区域均进行种草复绿,施工临时占地均已恢复。(详见附图三、四;附件三、四、五、六、八、九)。 |
经咨询废机油交由维修单位定期处置以及环保主管部门定期拉运处置,危废转运单因施工时间跨度较大,已无法收集资料,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废机油等污染周边土壤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环境管理人员,做好企业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知识培训,有效防范和应对项目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查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施工影像(图像)资料,本项目主体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为****,有完整环境管理制度,制度上墙;设置项目部并配备专业环境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详见附图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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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抛弃;废机油储存于维修车间内的专用油桶(油桶底部设防渗托盘),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关于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的相关规定及日常运行的管理要求。 | 通过查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施工影像(图像)资料以及咨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项目施工期间未接到投诉、举报,生活垃圾经施工营地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填埋场进行填埋。因项目于2020施工,2021年施工结束,施工跨度较大,施工期资料不完整,目前维修车间均已拆除。通过现场调查以及通过平面布置图(附图二)与现状航拍图(附图三)对比观看,维修车间原有地区已进行种草复绿,植被恢复良好。经咨询废机油交由维修单位定期处置以及环保主管部门定期拉运处置,危废转运单因施工时间跨度较大,已无法收集资料,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废机油等污染周边土壤情况。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并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工作。严禁随意开辟施工道路,碾压草场,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对矿坑回填区、渣土山移除后裸露区、渣山区、生活区及道路区等地进行复绿,并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 | 通过查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施工影像(图像)资料,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完成地形整治阶段工作并进行工程验收,2021年9月完成种草复绿项目并进行工程验收,施工期间未出现越界施工,随意开辟临时道路、碾压治理区域外草场等;通过现阶段现场调查,治理区域均进行种草复绿,施工临时占地均已恢复。(详见附图三、四;附件三、四、五、六、八、九)。 |
表7 风险设施
1 | 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环境管理人员,做好企业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知识培训,有效防范和应对项目环境风险。 | 通过查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施工影像(图像)资料,本项目主体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为****,有完整环境管理制度,制度上墙;设置项目部并配备专业环境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详见附图四。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严格按照方案设计采用削坡台阶平整修建为施工便道,严禁开辟新的施工便道。 充分利用**乃周边现有的生活区、工业场地等已有场地及设施,严禁随意设立新的临时驻地,车辆及设备停放严禁碾压草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车辆行驶路线,均在治理区范围内,施工期间的生活营地、车辆与机械设备的停放场地均安排在生活区、工业场地等占地范围内,项目不新增占地,不增加破坏植被面积,同时施工期土石方来自采坑治理范围内,不在治理区外设置取、弃土场,未破坏治理区外地表植被。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未存在越界施工、与设计不符等情况。车辆均在施工便道内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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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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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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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施工期,项目经理部****小组,专职负责整个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施工作业人员、车辆的活动作业范围,严禁破坏治理区外的草原植被。 (2)在施工前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帮助全体施工作业人员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从思想上对施工人员及车辆的活动行为进行管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植被破坏。 (3)严格按照方案设计采用削坡台阶平整修建为施工便道,严禁开辟新的施工便道。 (4)充分利用**乃周边现有的生活区、工业场地等已有场地及设施,严禁随意设立新的临时驻地,车辆及设备停放严禁碾压草原。 (5)施工期间严格限制人员及车辆的活动节围,禁止车辆下道行驶,禁止破坏草原植被。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生态治理修复项目,因此,依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详见附件三、四),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车辆行驶路线,均在治理区范围内,施工期间的生活营地、车辆与机械设备的停放场地均安排在生活区、工业场地等占地范围内,项目不新增占地,不增加破坏植被面积,同时施工期土石方来自采坑治理范围内,不在治理区外设置取、弃土场,未破坏治理区外地表植被。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未存在越界施工、与设计不符等情况。车辆均在施工便道内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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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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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6)施工期加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的管理,严禁在**周边随意丢弃或挖坑填埋。 (7)施工完毕后对施工临时驻地进行清理平整,将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原有施工场地均已恢复完善,通过查阅施工期资料,因项目于2020施工,2021年施工结束,施工跨度较大,施工期资料不完整,目前维修车间均已拆除。通过现场调查以及航拍图观看,维修车间原有地区已进行种草复绿,植被恢复良好。经咨询废机油交由维修单位定期处置以及环保主管部门定期拉运处置,危废转运单因施工时间跨度较大,已无法收集资料,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废机油等污染周边土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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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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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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