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膜材料制造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0MABXQ1A80M | 建设单位法人:陈洁 |
宁能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福****开发区 |
**省**市高新区智慧大道6****科技园1号楼5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型膜材料制造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福****开发区 **省**市高新区智慧大道6****科技园1号楼5层 |
经度:119.20889 纬度: 25.93763 | ****机关:****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07 |
榕高新区环评〔2022〕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8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0MABXQ1A8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0MABXQ1A80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1MA31JQCH3F | 竣工时间:2024-07-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370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功能胶带或保护膜100万m2,新型功能复合薄膜或离型膜100万m2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功能胶带或保护膜100万m2,新型功能复合薄膜或离型膜100万m2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PET薄膜或PE薄膜及光固化胶水→上料→涂布→UV光固化→收卷→分切; PET薄膜、PET泡棉、铝箔、复合胶、乙酸乙酯→上料→涂布→烘道热固化→复合→收卷→分切。 | 实际建设情况:PET薄膜或PE薄膜及光固化胶水→上料→涂布→UV光固化→收卷→分切; PET薄膜、PET泡棉、铝箔、复合胶、乙酸乙酯→上料→涂布→烘道热固化→复合→收卷→分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置。 (2)废气: ①涂布线、复合线作业时密闭; ②设置集气管道收集涂布、固化等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③收集后的废气汇总引入一台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处理,尾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①区内设置固废暂存区域,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给废旧物资利用企业综合利用;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区内设置危废间,胶水空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间内;胶水空桶委托生产厂家定期上门回收作为原用途使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上门转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置。 (2)废气: ①已对涂布线及复合线设置密闭生产区域; ②已对涂布线及复合线设置集气管道收集涂布、固化等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③分别对涂布线及复合线各配套了1台“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涂布线、复合线有机废气经“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净化后分别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及DA002)排放。 (3)噪声:已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已采取了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①已于厂区内设置固废暂存区域,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给废旧物资利用企业综合利用;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已于厂区内设置了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0m2。项目胶水空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间内;并委托****定期上门转运处置。 |
优化生产线布局,增加1套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涂布线及复合线有机废气经分别收集、净化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分别高空排放,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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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的排放标准限值 | ①涂布线有机废气:已对涂布生产线设置密闭生产区域;对涂布生产线配套了1台“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及集气管线,涂布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净化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复合线有机废气:已对复合生产线设置密闭生产区域;对复合生产线配套了1台“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及集气管线,复合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净化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满足验收监测工况的情况下,项目DA00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5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22×10-2kg/h,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2-2018)表1排放限值。项目DA002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0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00×10-3kg/h,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2-2018)表1排放限值。 根据厂界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09mg/m3,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2-2018)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根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值最大值为1.56mg/m3,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2-2018)表2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值最大值为2.14mg/m3,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中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企业已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了生产区平面布置,并采取了主要设备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等进行了综合降噪。 | 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1.3dB~55.4dB,各厂界噪声均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胶水空桶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胶水空桶委托生产厂家定期上门回收作为原用途使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①企业已于厂区内区内北侧设置了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及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给废旧物资利用企业综合利用; ②生活垃圾已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企业已于区内西北侧设置了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胶水空桶、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定期转运处置。 根据验收调查,项目固体废物已实施分类管理,各固体废物处置妥善,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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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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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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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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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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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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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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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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