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采购项目,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实施地点:以招标人员工提交订单的送货地点为准。
2.2招标范围:
与招标人企业微信及相关平台进行端口开发、建立互通对接,实现从企业微信及相关平台进入专享网页的功能并定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对系统进行维护;向招标人提供专享网页中食物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干杂、副食、饮品、生鲜等)的采购、供货及相关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4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共计 12 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暂**束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5 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为面向全社会公开的电商网络购物网站,仅面向特定用户的除外)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主体应为投标人****公司,或****集团****公司。若投标人与持证主体一致时,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与持证主体不一致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授权证明材料(须加盖持证主体公章)。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3 业绩要求
近5年(20 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3 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
(1)类似项****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机构综合物资(须含食物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干杂、副食、饮品、生鲜等)线上供货类似业绩。
(2)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完成证明材料及合同执行期间的资金收款的发票复印件(如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发票),可脱敏处理。同时提供投标人的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为面向全社会公开的电商网络购物网站,仅面向特定用户的除外)首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4)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11 月 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 24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中心7号楼),****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成****服务中心(http://www.****.com/****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川大路66****车辆段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 张 先生/女士 电话:028- ****8915
商务: 熊 先生/女士 电话:028- ****8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