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采购文件: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针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0817-****257 ;联系地址:**市**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附201号。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398,联系地址:**市**区清溪路87号。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东顺路176号
联系方式:136****0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潆华南路二段华康路28号附201号
联系方式:0817-****2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17-****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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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