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对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4 招标范围有修改 。
二、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有修改 。
三、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有修改 。
四、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有修改。
五、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勘察人员有修改。
六、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人员中有修改。
七、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七有修改。
八、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九、违约责任有修改。
九、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十、其他有修改。
十、对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未填写的内容进行补充。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年11月11日9时30分。”修改为:“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十二、以上修改内容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负责。
招标人:****
2024年11月8日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勘察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更正为:“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勘察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二、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中的 “(2)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更正为:“(2)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中的“(2)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更正为“(2)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四、本项目补遗后的资质与系统填写的资质不一致。以本次补遗与最新标招标文件为准。
五、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负责。
招标人:****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