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深资规告字﹝2024﹞16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相关情况(附表):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其他要求 |
2024-37 | **市**镇北街关村、顺旺大街西侧 | 42409.62 | 商业居住用地 | 1、容积率:>1.0且≤2.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2、建筑密度:≤30% 3、建筑高度:地**度≤54米 4、绿地率:≥35% |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 8949万元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深资规2024-39号) |
2024-38 | **市**镇北街关村 | 68485.25 | 商业居住用地 | 1、容积率:>1.0且≤2.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2、建筑密度:≤30% 3、建筑高度:地**度≤54米 4、绿地率:≥35% |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 14451万元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深资规2024-40号) |
2024-40 | **市纬二**侧、桃花大街西侧 | 19030.73 | 商业居住用地 | 1、容积率:>1.0且≤2.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2、建筑密度:≤30% 3、建筑高度:地**度≤54米 4、绿地率:≥35% |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 4016万元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深资规2024-46号) |
备注 | 2024-37号、2024-38号、2024-40号宗地中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要严格按照《****办公厅****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2019]25号)及《****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政办字[2020]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在建成后达到****政府****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根据《**市**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政办字[2022]6号),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交房即交证。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2月06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到****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报名登记
竞买文件发布期间,有意竞买人根据挂牌文件要求持有关证件到****报名,当面递交书面材料。****接受竞买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4年 12月06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地点
三宗地块挂牌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时始至2024年12月09日下午17:00时止,挂牌地点设****交易中心。
七、竞买人的其他要求及给付成交款的方式等事宜详见挂牌须知。
八、踏勘现场
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提供咨询服务。
九、挂牌保证金缴纳时间及开户行
参与挂牌的竞买人必须在2024年12月06日17:00时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交付专用账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开户单位:****中心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银行帐号:507****300014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长**路3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0318-****805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