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作为亚行贷款**省**县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路、金榜路、金****公司,承办相关的招标采购工作。
**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路、金榜路、金政路)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10:00时在**市**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四层****公司会议中心举行了开标仪式,共有5家投标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随后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路、金榜路、金政路)
招标编号:****
合同号:DWPF-CW02
1.投标人名称:****
a):开标价:17,197,618.53元人民币
b):评标价:16,127,386.24元人民币
2.投标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a):开标价:22,655,703.95元人民币
b):评标价:21,585,471.66元人民币
3.投标人名称:****公司
a):开标价:24,895,186.00元人民币
b):评标价:23,824,953.71元人民币
4.投标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a):开标价:15,452,313.33元人民币
b):废标原因:该公司未提交投标保函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9.3款 除非 投标资料表 另有规定,投标中如果没有提交有效的且实质性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该投标将被业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的规定,上述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名称:**市****公司、****公司联合体
a):开标价:16,040,393.22元人民币
b):废标原因:该公司提供的特殊合同经验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4.2款 (2)上述合同或上述2.4.2(1)规定期限里投标人实施的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1.顶管施工;和2.不少于10KM的Ⅱ级钢筋混凝土管工程;和3.园林绿化工程。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9.4款 如果投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它将被业主拒绝。 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应被拒绝。
二、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人名称:****
中标价:17,197,618.53元人民币
三、工期:18个月
四、合同范围:**路积水点改造、金榜路防洪排涝、金政路防洪排涝。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本中标结果公示的时间自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丹江大道**五高东侧约110米
联系人:肖妮女士
电话:0377-****2160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811
联系人:刘向楠先生、刘璐女士、张钰芮女士
电话:010-****8473、8503、8699
邮箱:liuxiangnan@cgc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