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院内超市(新外科大楼1F大厅右侧、新门诊4楼大厅左侧)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2.4 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8-2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9-03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 gt市辖区 gt**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www.****.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院内超市(新外科大楼1F大厅右侧、新门诊4楼大厅左侧) | ||||
坐落 | ****院内新外科大楼1F大厅右侧、新门诊4楼大厅左侧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2.4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超市(出售日常生活用品、生活服务、礼品、文化用品等)。不得经营餐饮业、医药、保健品,不****医院内销售的相关物品,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经营对环境污染大的商品和热得快等违反消防管理的商品,不得出售无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的商品,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三无、过期变质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严禁出售医药制品、烈酒、香烟、自制加工食品。 | ||
产权证号 | |||||
楼层 | 1F、4F | 结构 | |||
房屋证载用途 | 招租面积(㎡) | 169.46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后30日内移交标的。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杨刚强 | 联系电话 | 186****2822 |
招租方名称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市潼****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院内新外科大楼1F大厅右侧及新门诊4****超市整体招租,其中:新外科大楼1F****超市招租面积约141.11㎡;新门诊4****超市招租面积约28.35㎡。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向**联交所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资格材料,意向承租方待**联交所出具《承租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承租申请;意向承租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8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此次出租面积为出租方自行测量,实际出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承租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剩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超市(出售日常生活用品、生活服务、礼品、文化用品等)。不得经营餐饮业、医药、保健品,不****医院内销售的相关物品,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经营对环境污染大的商品和热得快等违反消防管理的商品,不得出售无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的商品,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三无、过期变质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严禁出售医药制品、烈酒、香烟、自制加工食品。承租方所售所有商品价格应合理,不得高于**区内永辉、重百、新世纪同类商品同一时期售卖的日常平均价格(特价、活动价除外)。招租方有权设置监督投诉箱,相关举报投诉事项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经济罚款,必要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租赁合同。 八、承租方经营范围应合法合规,在租用前须将经营范围告知出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纪守法,不得有污染环境的行为。标的出租期间因经营者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九、承租方如需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应通过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的方案变更亦须向出租方备案审核。装修期间,承租方不得影响****医院形象(包括但不限于按出租方要求控制装修噪音、及时处理装修产生的垃圾等)。装修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发生重大影响安全事故,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除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外,还须对出租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方应在15日内交还标的,基装部分的固定装饰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租赁期内,承租方应爱护现有设施设备(含中央空调等),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租期结束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十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可终止合同,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物业费、装修费、水费、电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十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本次**联交所服务费向承租方按租期内租金总额的1%收取。 十四、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承租方在标的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五、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六、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后30日内移交标的,标的移交后清洁整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期计算以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七、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需另行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8万元,租赁合同终止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八、标的严禁转租,如有特殊情况转租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须在**开设门店5家以上(含5家)[须提供门店清单及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 三、自2021年2月25日至挂牌期满日期间(期间以出租方确定为准)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记录(以挂牌期间有关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为准)。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8.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集团**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赵老师、何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5212 |
附件下载:
****院内超市(新外科大楼1F大厅右侧、新门诊4楼大厅左侧)招租承诺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