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百里西路麻行小区1-5幢205室房产转让 延牌项目
**市鹿**百里西路麻行小区1-5幢205室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597.00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自公告之日起215个工作日 |
2023-12-29 |
2024-11-08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林女士|联系电话:0577-****8587 手机号: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市鹿**百里西路麻行小区1-5幢205室房产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租赁中,租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1)**市不动产权第****402号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土地性质 | 出让 | 房屋性质 | 其它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批发市场用地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 | |
实际用途 | 商业 | 房屋坐落 | **市鹿**百里西路麻行小区1-5幢205室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18831.29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64.95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255.88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109.07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32 | |
户型(室) | 户型(厅)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
租赁情况 | 有 | 拟售价格(万元) | ||
使用期限说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0年7月4日止 | 不动产分类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玻璃门,铝合金窗,普通装修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 共有情况 | ||
周边环境 | 北临水窑头,南临百里西路,东临信河街,西临象门街,道路交通便利,四周环境优雅,基础配套设施完善。 | 土地使用证号 | ||
交通情况 | 交通便利 | 地类(用途) | ||
使用状态 | 出租 | |||
物业管理情况 | ||||
瑕疵情况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市鹿**百里西路麻行小区1-5幢205室房产转让,出租状态,带租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3.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7-****8901,地址:**市江滨东路1****中心****拍卖行。 7.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态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8.挂牌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3年12月29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月26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方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月26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披露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12.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5时止 13.咨询、报名地点:**市江滨东路1****中心****拍卖行 1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1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901 16.拍卖会时间、地点:2024年1月29日下午3时整、****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17.交易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采用增价式公开拍卖,出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鹿**松台街道杏花路47号文苑大楼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70606A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597.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2.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3.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付价款或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为带租转让的,意向方一旦参与竞拍即确认对现有该带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无异议,具体详见附件原《房屋租赁合同》。 5.标的为带租转让的,受让方享有取得不动产证后至合同到期日止的租金收益,受让方在原条款范围内与承租人另行签订合同并收取租金。 6.受让方竞得拍卖标的后,须在成交现场与标的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及房屋交付手续。 7.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9.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10.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11.房产过户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过户之日起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其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包括物业维修基金等)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12.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13.在《房屋转让合同》签订且受让方按约定时间交齐全部拍卖款后30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14.标的相关资料均以转让方提供为准,标的面积以有关部门确权为准,标的以移交时现状为准。转让方和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转让方和拍卖人通过任何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 ||
展示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5时止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姓名 | 吴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0577-****8901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19.4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1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39个周期,已**195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授权委托书》.docx 、 3、《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 4、竞买协议(**市鹿**百里西路麻行小区1-5幢205室房产转让).docx 、 5、房屋转让合同(样本).docx 、 6、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林女士 | 电话 | 0577-****8587 |
手机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江滨东路1****中心一期二楼 |
联系人 | 吴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901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洪斌 | 电话 | 0577-****905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水心杏花路47号文苑大厦707室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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