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桦公资矿探挂字(2024)004号
受出让人****委托,按照自然**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对《**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项目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住所:**市**路31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
住所:**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二)地理位置:**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
(三)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石灰岩
(四)**面积:0.0698
(五)**范围:拐点编号 X Y 1,****650.56,****0695.38 2,****539.69,****1109.17 3,****393.03,****1069.96 4,****407.05,****1017.04 5,****400.85,****0989.80 6,****491.18,****0652.67
(六)开采标高:+429m~+365m
(七)**储量:184.4
(八)**开发利用情况:**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已按要求编制了《**省**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的保有控制**量为184.4016万立方米。矿山采矿回采率按98%计算,矿山设计利用可采储量为180.71万立方米;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出让年限:6年。
(九)多目标管理及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
(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要求:
(十一)出让起始价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54.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元整)。
需要公告的其他基本情况。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4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8时30分整至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竞价结束。
(三)交易地点:**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请访问**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8时30分整至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整。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申请报名。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0432-****8340
CA服务咨询QQ: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4万元);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的,**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出具竞买证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9日
(二)增价幅度: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54.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2.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三)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住所:**市**路317号)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需要的其他事项及要求。
(三)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
联 系 人:吴秋颖
联系电话:0432-****3779
地 址:**市**路317号
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时发布。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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