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宝山塔陵园配套经营能力提升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项目名称) 补遗文件(编号01)
****陵园配套经营能力提升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项目名称) 补遗文件(编号:01)
日期:2024-11-08
****陵园配套经营能力提升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项目名称)
补遗文件(编号:01)
各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补遗部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更正为:
2.2.2(2) | 项目管理机构 评分标准 | 设计单位人员: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5分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5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25分。本项最高得1.25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25分。本项最高得1.25分。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25分。本项最高得1.25分。 6.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25分。本项最高得1.25分。 施工单位人员: 1、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施工单位人员),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本项最高得2分。 |
二、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08日
项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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