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山****处理厂(辉山明渠**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辉山****处理厂(辉山明渠**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辉山****处理厂(辉山明渠**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运行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 135****8746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全运路109-5号(109-5号)1802室
联系方式: 136****59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辉山明渠**湿地水****工程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与人工湿地组合系统,出水水质COD≤40mg/L,占地面积5.6公顷。 全权委托辉山明渠**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工程的日常运营管理,主要包括: 1)为辉山明渠**湿地工程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保证辉山明渠**湿地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湿地景观效果。 2)为辉山明渠**湿地工程提供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看护及保养,保证辉山明渠**湿地工程设备、设施完好。 3)全面负责辉山明渠**湿地工程的安全生产、防洪防汛;负责甲方委托看护的其它设施和物品的存放安全。 2、运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起,最短服务期限为到2023年12月31日,最长服务期限为12个月,实际结束时间以接到招标人服务终止通知为准,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履约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服务地点:****二环路与辉山明渠交汇处坝下浑河滩地。 2、处理水量:辉山明渠来水水量不超过设计规模的全部处理;来水超出设计规模需要调整运行,以书面形式上报请示报告。 3、处理水质:保证出水水质COD≤40mg/L。 4、人员要求:为确保辉山明渠**湿地水质改善及景观建设工程稳定运行,要求提供至少 12 名运行人员(含现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按照本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设施24小时连续运转,控制室须设专人值守。辉山明渠**湿地现场设置负责人1人,技术管理人员1人、化验分析人员1人,运行操作工人9人,实行倒班制。 5、报价要求:运营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电费、设备设施维修费(含日常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费、设备置换和大修等)、人员费(基本工资、餐费和交通费等津补贴、加班费、三险一金、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采暖费、劳动保护用品等)、药剂费、人工湿地植物种植与养护费、冬季保温膜及收割植物费、景观维护费、水样监测费、在线设备运维费、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运维费、办公费(办公设备、用品购置,纸张硒鼓光盘等耗材,桶装饮用水等)、防护措施费用(防汛物资、消防、监控、安全设施等)、审计、税金等不可预见的费用。运营服务费按12个月计算报价。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定起,最短服务期限为到2023年12月31日,最长服务期限为12个月,实际结束时间以接到招标人服务终止通知为准,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履约地点: ****二环路与辉山明渠交汇处坝下浑河滩地。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亚峰 吴昊 张黎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