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政务环表〔2024〕66号关于******管理所****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管理所:你单位报批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心技术评估意见、魏村街道、新桥街道、薛家镇现场勘查审核意见收悉,经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我局审批意见如下:一、根据《报告表》分析及其结论意见,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二、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34665.23万元,项目西起春江路、****路。项目新增用地面积12750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按《报告表》中内容实施,项目必须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三、你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环境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二)场地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设施。(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四)项目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并采取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四、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高新区(******办公室2024年11月1日抄送:****环境局,魏村街道,新桥街道,薛家镇。**高新区(******办公室2024年11月1日印发办: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