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中心B座1301室
成 交 金 额(元):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自然**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和《******厅关于印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权〔2024〕1号)相关文件的要求,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家底”,为国有自然**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我市市本级需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54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胜利路和园小区11号楼,联系方式:181****080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市淮**路219号
联系方式: 周科长0557-****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胜利路和园小区11号楼1304室
联系方式: 吴工 186****7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科长 、吴工
电 话:0557-****573 、186****7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