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凌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年产200万套线缆组件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23MA566QGL9X | 建设单位法人:杨朋 |
许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白花镇太阳坳工业城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0万套线缆组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C3989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9-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白花镇太阳坳工业城 |
经度:114.67436 纬度: 22.9533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0 |
惠市环(**)建〔202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23MA566QGL9X001W |
2022-01-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23MA566QGL9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23MA566QGL9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59MGTG3F | 竣工时间:2022-10-08 |
2022-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5-18 |
2024-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共100万元,占总投资的5%。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共100万元,占总投资的5%。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线缆组件)的生产,年产电子产品(线缆组件)20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线缆组件)的生产,年产电子产品(线缆组件)200万套。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线、剥皮、剪编丝、焊接、浸锡、压接、入套管、绞线、喷码、入胶壳、打印标志、收缩套管、打印、贴标签、扎线、电测、外观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下线、剥皮、剪编丝、焊接、浸锡、压接、入套管、绞线、喷码、入胶壳、打印标志、收缩套管、打印、贴标签、扎线、电测、外观检验、包装。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浸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参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焊接、浸锡工序产生的总VOCs参照执行**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码工序产生的总VOCs 排放执行《印刷 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 排气筒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表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收缩套管工序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14554-93) 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有机废气及颗粒物废气,实行相对封闭管理,项目工艺废气采用管道及引风机将生产车间内的废气收集后,引至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净化设施进行处理,由22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加装消声器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定点、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内设置有多个垃圾收集筒,生活垃圾全部分类收集,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集中****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贮存不同危险废物时应做好分类、分区措施,存放点应做好缓坡,并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及危险废物标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规定设置专门堆放场,妥善管理,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负责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位置,安装减振基础等减振隔声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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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 | 无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浸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参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焊接、浸锡工序产生的总VOCs参照执行**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码工序产生的总VOCs 排放执行《印刷 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 排气筒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表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收缩套管工序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14554-93) 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 已建成 | 有组织废气在喷漆工序排气筒P1(处理前、后)采样,因子为VOCs、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监测时间为1天3次,检测2天;无组织废气在厂区四周及厂内采样,监测因子为总VOCs、TSP、锡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监测频次:厂界四周为1天3次,检测2天;场内1天4次,检测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 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的要求 | 项目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位置,安装减振基础等减振隔声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厂界四周采样,检测因子为厂界噪声(昼间、夜间),频次为1天2次,检测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定点、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内设置有多个垃圾收集筒,生活垃圾全部分类收集,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集中****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贮存不同危险废物时应做好分类、分区措施,存放点应做好缓坡,并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及危险废物标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规定设置专门堆放场,妥善管理,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负责处理。 |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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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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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项目食堂含油 废水经隔 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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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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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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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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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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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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