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2024年一次性使用单采血小板分离器采购项目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单人份耗材
数量:400
单位: ****
预算金额:24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目前,市血站正在使用****生产的血液成分分离机(规格型号:XCF 3000)设备,用于全市无偿献血血液样本的成分采集、分离和回输,是保障临床用血的重要手段。该设备为封闭平台,只能使用由****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单采血液成分分离器
标项二
标的名称:双人份耗材
数量:300
单位: ****
预算金额:2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目前,市血站正在使用****生产的血液成分分离机(规格型号:XCF 3000)设备,用于全市无偿献血血液样本的成分采集、分离和回输,是保障临床用血的重要手段。该设备为封闭平台,只能使用由****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单采血液成分分离器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使的血液成分分离机(规格型号:XCF 3000)是由****生产,该设备因机器构造和离心分离原理的独特性,其配套耗材(一次性使用单采血液成分分离器【单人份、双人份】,规格型号:P-2000)为封闭式的,为专机专用的配套耗材。该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通过设备的各项安全组件,监控配套耗材的安装和运行,非该公司生产****公司血液成分分离机上正常使用。******公司为该耗材所属厂家****在**省唯一指定授权的配套耗材销售的供应商,且”南格尔”公司规定各省、市供应商不得跨省、市供货,因此导致只能从特定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所述,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商贸城H区商业ES128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张艺苧
联系地址:**市会峰西路669号
联系电话:0550-****916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市龙蟠大道房产商务大厦三楼316室、322室
联系电话:0550-****601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一次性使用单采血小板分离器(南格尔)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1.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