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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委托****编制的《中药饮片生产****中心服务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项目”)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工业园区睦园路16号,项目地理位置坐标:E106°18′5.560″,N38°34′3.05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795m2,其中药饮片生产车间9230m2(包含中药饮片生产线2307.5m2、原料库 2307.5m2、阳光房4615m2)、****中心生产车间2307.5m2、实验室680m2、代煎中心成品库1628.41m2、中药饮片成品库666m2、办公区283.09m2。项目建成后年产中药饮片1000吨,本项目不涉及中药饮片的提炼工艺。****中心提供中药代煎服务,年产量为565吨中药制剂。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25%。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项目建设情况。
2.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污染。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药饮片生产废气,****中心生产废气,实****处理站废气。
中药饮片生产废气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及中药异味。干燥、麸炒、米炒、煅制工序车间封闭设置,生产时关闭车间门,产废气点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后,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除尘器风机风量10000m3/h,处理效率99%),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其他制药工艺废气限值。集气罩未收集部分粉尘产生量为0.0943t/a,因项目干燥、麸炒、米炒、煅制等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粉尘经沉降后通过厂房通风窗通风后排放量一般为产生量的10%左右,以无组织形式散发。煮制、酒炙、醋炙车间封闭设置,生产时关闭车间门,产有机废气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气效率90%),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10000m3/h,处理效率90%)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 制 药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37823-2019)表2中其他制药工艺废气限值。集气罩未收集部分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0208t/a,以无组织形式散发,排放速率为0.00868kg/h。本项目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在干燥、炒制工序产生的异味与颗粒物收集方式一致,产废气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阳光房少量中药异味作通风处理。蒸、煮、燀、炙等工序产生的异味与有机废气收集方式一致,即通过各产生点的集气罩配合生产时关闭车间门,收集后经治理有机废气的“活性炭吸附(二级)净化后,与有机废气一并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中药饮片生产过程中少量异味经收集治理后有组织排放,再经大气稀释后,可有效减轻异味对周边的影响。
中药异味主要来自于煎药、放药工序,由于异味主要为药材在温度变化的情况下散发的味道,成分较为复杂,难以量化,仅定性分析。车间封闭设置,生产时关闭车间门,产中药异味废气点上方设置集气罩,中药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中心生产过程中少量异味经收集治理后有组织排放,再经大气稀释后,可有效减轻异味对周边的影响。
项目实验室设置通风橱+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再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5000m3/h,处理效率90%)进行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无组织限值。本项目酸雾年产生量为0.00208t/a。项目实验室设置通风橱+集气罩,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与有机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80%),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中硫酸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无组织限值。氯化氢排放浓度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 4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处理站运行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菌股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主要成分为H2S、NH3、非甲烷总烃等物质。****处理站采用一体化设备+****处理站建设,****处理站各构筑物均设有顶板进行密闭遮盖并投放除臭剂,产生的恶臭气体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恶臭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
4.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内化粪池+****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生态纺****处理厂。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TN、TP 等。生产废水主要为中药饮片加工废水,炮制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煎煮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本****处理站对项目废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 20m3/d,主体工艺为厌氧+缺氧+好氧。建成后项目****处理站处理,****园区管网,最终进入**生态纺****处理厂处理处置。本项目废水COD、BOD5、SS、NH3-N、TP、TN 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生态纺****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且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5.1m3/d(4530m3/a),仅占总处理水量的0.03%,****处理厂处理水量冲击影响较小。
5.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6.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中药废料(不合格药材,药材皮渣,废麸皮、废米)、废包装材料、药渣、污水处理污泥、除尘器收集尘、除尘器废布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渣、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实验用品。中药废料(不合格药材,药材皮渣,废麸皮、废米)、废包装材料、药渣、除尘器收集尘,除尘器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点,定期外售。污水****政府指定的工业固废处置场地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渣、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实验用品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该批复只对《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五、项目建设“三同时”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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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