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就“****基层地震应急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基层地震应急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6万元;
最高限价:23.8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标段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注:
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有关境外的产品。
3)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地点:****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公司可提供2021年度至2023****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1.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税务局税收通****银行电子缴税(****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银行电子缴税(费)****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不足3个月投标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即可。
1.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必须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为失信企业,将取消成交资格。以上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小组审验。
4.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获取方式:线上邮箱获取(****@qq.com)。
2.方法: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一并上传至指定邮箱(****@qq.com),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售磋商文件(电子版)。时间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磋商文件购买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878-****170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天汇财富金座12层1215-1218号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2.磋商地点:**天汇财富金座12层1215-1218号开标室;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参加磋商会议。
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止。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地震局门户网(https://dzj.****.cn)发布公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市威楚大道196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电 话:173****4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茶花大道A8-11商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 话:087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