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两山农村****公司
****1115(周五)李昌真批量杉木(原木)竞买交易项目(**县西滨镇**信码头堆场)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1115(周五)李昌真批量杉木(原木)竞买交易项目(**县西滨镇**信码头堆场) |
项目编号 |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4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竞价以杉木材(尾径4-8cm)规格报价570元/m3为基准,取其报价与起竞价产生的价差,在其它规格的起竞价上加上相同差价作为其它规格的报价。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元/m3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本项目标的的树种、数量、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同时,应对参与交易的标的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天气原因导致木材变质损耗、灭失以及其它风险。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时,负有履约和承担风险的责任。由于现场实物存在一定溢短。竞买前,须由意向受让方联系转让方进行现场勘察,并确认本次竞买木材的总量和质量。如无异议并参与竞买,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认可该现场数值。竞买成功后,木材的总量和质量所引发的任何纠纷,转让方和****将不再承担责任。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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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 交(提)货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 2. 未尽事宜详见《木材**情况一览表》、《杉木(原木)购销合同》、堆场定位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县两山农村****公司申请开户,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证****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0598-****936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1月14日 | ||||||||||||||||||||||||||||||||||
联系人 |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4****2638、152****5878 | ||||||||||||||||||||||||||||||||||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50000元。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1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县两山农村****公司 账 号:350********700002365 开户行:****银行****公司****公司 注: ①****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15李昌真批量杉木(原木)竞买交易项目); 3.交易成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5万元其中5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的10万元转为成交木材款。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及木材交割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将其中转为成交木材款的10万****银行账户,5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由****退至转让方在********银行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3天内与转让方签订《杉木(原木)购销合同》。成交总价款应于2024年11月22日17:00前(到账为准)(扣除交易保证金转成木材款10万元****公司如下账户,在****收到《正式合同签订及木材交割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银行账户,且不计息。 户 名:**县两山农村****公司 账 号:350********700002365 开户行:****银行****公司****公司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县两山农村****公司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县两山农村****公司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县两山农村****公司官网。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刘女士(**县两山农村****公司) 联系电话:130****1398 地址:****滨河大道6号108 | |||||||||||||||||||||||||||||||||||
七、附件 1、木材**情况一览表 2、《杉木(原木)购销合同》范本 3、堆场定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