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UPS电源主机及电池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需求中UPS运行检测系统第5条技术参数更正为“5、告警方式:支持值域预设告警,支持多种推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声光、平台、APP等方式(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UPS运行检测系统第8条技术参数更正为“8、支持移动 APP 运维,通过手机 APP 即可进行空间查看、数据查看、巡检信息、异常告警提 醒与确认处理,简化运维工作量。(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3.本项目采购需求中UPS电源主机第8条技术参数更正为“8、外接电池标称电压:348-384Vdc(29-32节电池灵活配置);可以灵活配置电池数量功能”。
4.删除本项目评分标准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项全部内容。
5.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更正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UPS电源主机供货项目业绩(业绩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8分”。
6.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1月25日9:30;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需求中UPS蓄电池第6条技术参数“容量保存率:在工作环境温度为25℃±5℃时,蓄电池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应不低于97%”,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此项要求不予修改。此项技术参数是从蓄电池储电能力、电压的平衡性、充放电性能等作出的要求,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适应。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UPS蓄电池第11条技术参数“端电压均衡性:单体蓄电池和由若干个单体组成一体的组合蓄电池,其各电池间的开路电压最高与最低的差值应不大于15mV,新电池进入浮充状态24h后各蓄电池之间的端电压差不大于35mV”,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此项要求不予修改。此项技术参数是从蓄电池储电能力、电压的平衡性、充放电性能、使用寿命等作出的要求,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适应。 3.本项目采购需求中UPS运行检测系统是否可提供参考品牌 答:UPS运行检测系统不提供参考品牌,请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及要求自行选择产品投标。 4.本项目是否可以投采购需求中非参考品牌的产品 答:投标人应注意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委员会来评判。 5.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UPS电源主机供货项目业绩(业绩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8分”,请问非参考品牌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要求的是投标人具有UPS电源主机供货项目业绩(业绩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并未要求必须是参考品牌的业绩。 6.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授权及售后服务项“投标人具有所投“UPS电源主机”和“UPS蓄电池”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UPS蓄电池五年、UPS电源主机三年)的,每提供一类产品得2分,满分4分”,请问厂商出具的授权是唯一授权吗 答:不要求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为唯一授权。 7.请问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是否增加项目经理的相关要求 答: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不增加项目经理的相关要求。 8.本项目评分标准中维保人员项“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维保人员:1、经过UPS电源主机厂家认可(或培训或授权)的,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2分;2、经过UPS蓄电池厂家认可(或培训或授权)的,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2分”,请问厂家认可具体是指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厂家,还是提供其他品牌厂家认可(或培训或授权)的均予认可 答:厂家认可(或培训或授权)是指所投对应产品(UPS电源主机、UPS蓄电池)的厂家认可(或培训或授权)。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天鹅湖路558号
联系方式:0551-****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0551-****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923
附件:更正公告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