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嘉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冷镦标准件、异形件1210吨项目
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4年11月2日,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年产冷镦标准件、异形件1210吨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人员经现场勘查并审阅验收监测报告后一致同意****年产冷镦标准件、异形件1210吨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冷镦标准件、异形件1210吨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冯家寨镇大三**村北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检测报告及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立津
联系电话:152****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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