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水利局关于福州江阴热电二期220kV送出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4-11-08
标 题: ****关于****热电二期220kV送出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融水利批〔2024〕192号
发布日期: 2024-11-08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热电二期220kV送出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审查意见
融水利批〔2024〕192号
****:
你公司报送的《****热电二期220kV送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热电二期220kV送出工程,分为2个子工程,分别为①****电厂~顺宝220kV线;②****电厂~赤厝220kV线路。本工程沿线共设置穿越河道2处,分别涉及钱塘河、壁头支河,穿越河道采用四回路电缆隧道,尺寸为2.4×4.5m,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钱塘河和壁头河支河河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项目施工期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穿越河道的电缆隧道。本次评价范围为涉河工程建设所影响的区域,具体如下:钱塘河穿越点上、下游200m范围,左右岸评价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壁头支河穿越点上、下游200m范围,左右岸评价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公司筹措解决。
3.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
2024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