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省****公司、******公司、******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办公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省**市**县杜浔镇院边村刺里杜昌路699号;
2.2.工程建设规模: ****办公场地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发包价:人民币242352.0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等规定,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 月7 日至 2024年 11月1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6:00-17:30) 到****现场采取不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200元。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3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国资平台(https://ygc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杜浔镇院边村刺里杜昌路699号,邮编:363000
电话:189****8050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芗**胜利西路219号建发和著1幢2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 0596-****757/177****7146(微信同号)
联系人: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