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洲线(双)K394+711涵水害复旧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滨洲线(双)K394+711涵水害复旧工程劳务分包,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工程款。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洲线(双)K394+711涵水害复旧工程劳务分包。
2.2项目编号:****。
2.3建设规模:本工程处于**自治区**市滨洲线(双)K394+711。抬高既有涵位线路纵断,铁路路基相应加高帮宽;拆除既有2-1.5m圆管涵,采用D24型施工便梁加固滨洲双线,**2-4.0m框构涵;**框构涵出入口设挡土墙;清除既有河道及两侧淤积土方;施工时影响范围内无缝线路断轨、应力放散;在河道上游设拦砂坝,拦砂坝顶部设拦截杂物钢丝网.6m框架涵,涵长56.09m,轨底至涵顶面最小高度2.0m,防护涵两端设检查井。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9日历天(具体合同期限以与采购人签订为准)。
2.5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业绩要求:至少具备3项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需要提供三年内(2021年至今)类似工程9%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3.2本次采购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公司****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针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区外滩1898 A4栋2单元1101室)获取竞争性竞谈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标段/供应商,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供应商提问、质疑以及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邮箱方式网上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时00分(**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市**区外滩1898 A4栋2单元11层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5.2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外滩1898 A4栋2单元11层开标室)。
5.3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公司企法部
联系电话:0451-****5173
采购人:****
地址:**市**区**大街31号
联系人:岳工
联系电话:0451-****201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外滩1898 A4栋1单元1101室
联系人:麻工
联系电话:0451-****630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