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心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2〕036号、清批审〔2022〕0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县长江街北侧,检察院西侧,****院内西南角。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中心一栋,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中心大厅、人员采集大厅、询问室、****中心、案件办理区、业务用房、合成作战区、备勤室等用房。**地源热泵机房一栋,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2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684.62平方米,道路广场铺装1039.63平方米,并相应建设水暖电管网等配套工程。2.1.3最高限价:****5605.48元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1.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1 00:00:00至2024-11-15 23:59:59(**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专区”(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政府采购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专区上发布。
无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招采进宝**专区”提出或直接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潘秀焕电话:0319-****238,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建春电话:0319-****345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9-****056
电子邮箱: ****@163.com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中心建设项目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50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长**街 | 地址:**市盛世公馆7-105 |
054800 | 邮编:054000 |
潘秀焕 | 联系人:李建春 |
0319-****238 | 电话:0319-****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