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安厚镇革命老区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亮化工程(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安厚镇革命老区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亮化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4.208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208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平**安厚镇革命老区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亮化工程(二期) | 1 | 642085.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件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220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22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邀请专家推荐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平**安厚镇镇北路1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96-****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190****6823
联系方式:洪小英、薛丽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小英、薛丽平
电 话: 190****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