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油田八区530井区克下组油藏CCUS-EOR开发建设工程(第一批)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刘** |
薛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市**区迎宾街道**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八区530井区克下组油藏CCUS-EOR开发建设工程(第一批)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市**区 |
经度:85.****9901 纬度: 45.****866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4 |
克环函〔2023〕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39 |
291.5 | 运营单位名称:****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
916********59799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正天华能****公司 |
916********797306R | 验收监测单位:**正天华能****公司 |
916********797306R | 竣工时间:2024-06-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844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部署104口生产井,其中采油井81口,CO2注入井23口。新钻井64口(新钻采油井47口,新钻注入井17口),合计钻井进尺16.76×104m;老井利用40口(老井利用采油井34口,老井利用注水井6口),改造利用老井井场40座(采油井场改造后利用34座,注水井场改成注入井场利用6座)。**采油井场47座,注入井井场17座,接转注入站1座,配注计量阀组3座。**各类管线81.6km。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仪表、消防、供热与暖通等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井7口(均为水平井),合计钻井进尺为2.53×104m;采油井场7座;建设DN65 PN2.5MPa单井管线2.2km;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仪表等配套设施。 |
根据《关于油气田滚动勘探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式的复函》(新环函[2018]1584号),分批建设,分期验收,本次为第一批工程的验收工作。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中是以二氧化碳为碳****油田采收率的工业化试验项目,生产工艺为注入二氧化碳驱油开采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的7口采油井临时按照常规水驱开采方式生产。 |
由于目前环评中部署的注入井、接转注入站、配注计量阀组、集气干线、注气管线等工程暂未实施,因此本次验收的7口采油井临时按照常规水驱开采方式生产,后期随着环评中相关场站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再按照环评中的工艺中进行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废弃钻井液和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进岩屑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区块内油气集输采用全密闭流程,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的检测与修复,井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持续加强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泄漏、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井下作业废液、接转注入站伴生气脱水装置产生的含油废水均集中收集至81****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均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藏,不外排。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接转注入站锅炉排污水排至先导试验工程已建化粪池,定期拉****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废水不外排。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以及接转注入站产生的废滤芯、废分子筛、废机油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第三方进行回收处置。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 (1)本项目在已开发的老油区内加密开发,用地为权属用地,已办理过成片征地手续。 (2)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对永久占地进行了硬化。 (3)严格规定了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未随意踩踏破坏植被;严格控制了施工机械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均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未随意开道。 (4)本工程占地规划合理,并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 (5)单井管线敷设时,施工作业带宽度未超过8m;管沟开挖的土壤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对管道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植被自然恢复中。 (6)本项目施工避开了植被密集区。 (7)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8)对施工人员和职工进行了生态环保知识宣贯,强化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观念。施工期没有发生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9)施工期未发生乱碾乱轧现象;未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10)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植被自然恢复中。 废水: (1)管道试压产生的废水已用于施工区的洒水抑尘。 (2)混凝土养护废水在养护过程中已自然蒸发。 (3)钻井井场内的柴油机、发电机房、材料堆场、柴油罐、废油桶存放处等均铺设HDPE防渗膜。 (4)钻井使用水基钻井液;完井采用套管完井+水泥固井方式,对含水层进行了固封。 (5)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废弃物全部回收,未遗留施工现场。 废气: (1)合理规划行车线路,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未随意开道行驶;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未超载运输。 (2)施工期对易起尘材料进行了覆盖,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 (3)优化了施工组织,管线分段施工;未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4)使用高质量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和合格的油品,并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5)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整。 (6)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宣贯,提高了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噪声: (1)施工单位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2)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措施。 (3)加强了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未在夜间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 固废: (1)项目钻井使用水基钻井液,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利用,岩屑采用随钻随运的方式,交******公司、**盛洁****公司、******公司处置,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 (2)管线施工土方回填至管沟,剩余的土方回填至管廊,无弃方。 (3)对施工废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定期送至克****填埋场处置。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 (1)运营期定期对井场设备、阀门及管线进行巡检。 (2)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强化了职工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意识。 (3)在油区内设置了保护生态环境相关内容的警示牌。 废水: (1)接转注入站未建设,本次验收不涉及接转注入站产生的各类废水。 (2)井下作业采用带罐铺膜的作业方式,井下作业废水(液)经收集后拉运至81#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藏,不外排。 (3)对固井质量进行了检查。 废气: (1)本工程采用密闭集输工艺。 (2)生产过程中针对工艺装置和管线组件中VOCs泄漏的易发位置进行重点巡查并制定了预防VOCs泄漏和处置紧急事件的相应措施。 (3)选用了质量可靠的设备、阀门等;定期对井场设备、阀门等进行检修。 (4)定期对集输管线进行巡检。 (5)根据监测结果,井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4.0mg/m3。 噪声: (1)本工程选用了低噪声设备。 (2)定期对抽油机、运输车辆进行了保养和维护。 (3)运营期为现场人员配发了耳罩、耳塞等防护用品。 (4)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井场各监测点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 (1)本次验收不涉及接转注入站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期间未产生沾油废防渗材料和含油污泥,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后委托****进行处置。 (2)采油二厂落实了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申报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环保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注入井、接转注入站、配注计量阀组、集气干线、注气管线等工程暂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评估和演练,将区块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制定实施生态恢复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区块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1)运营单位采油二厂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采油二厂制定了有关井喷、油气泄漏、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设置了相应的应急保障设施;储备了较充足的应急装备及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3)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已制定了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提出了施工期临时占地植被恢复措施,运营期加强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退役期生产设施拆除后生态恢复措施等。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第四条第十七项,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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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本项目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废弃钻井液和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进岩屑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运营期:运营期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以及接转注入站产生的废滤芯、废分子筛、废机油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第三方进行回收处置。 | 施工期:(1)项目钻井使用水基钻井液,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利用,岩屑采用随钻随运的方式,交******公司、**盛洁****公司、******公司处置,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 (2)管线施工土方回填至管沟,剩余的土方回填至管廊,无弃方。 (3)对施工废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定期送至克****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1)本次验收不涉及接转注入站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期间未产生沾油废防渗材料和含油污泥,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后委托****进行处置。 (2)采油二厂落实了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申报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环保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期: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运营期:(1)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管道维修二次开挖回填时,应尽量按原有土壤层次进行回填,以使植被得到有效恢复。 (2)定时巡查井场、配注计量阀组及接转注入站的阀门、设备,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 (3)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 (4)加强对《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普及、教育工作,强化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观念。 | 施工期:(1)本项目在已开发的老油区内加密开发,用地为权属用地,已办理过成片征地手续。 (2)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对永久占地进行了硬化。 (3)严格规定了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未随意踩踏破坏植被;严格控制了施工机械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均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未随意开道。 (4)本工程占地规划合理,并严格控制了占地面积。 (5)单井管线敷设时,施工作业带宽度未超过8m;管沟开挖的土壤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对管道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植被自然恢复中。 (6)本项目施工避开了植被密集区。 (7)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8)对施工人员和职工进行了生态环保知识宣贯,强化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观念。施工期没有发生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9)施工期未发生乱碾乱轧现象;未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10)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植被自然恢复中。运营期:(1)运营期定期对井场设备、阀门及管线进行巡检。 (2)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强化了职工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意识。 (3)在油区内设置了保护生态环境相关内容的警示牌。 废水: (1)接转注入站未建设,本次验收不涉及接转注入站产生的各类废水。 (2)井下作业采用带罐铺膜的作业方式,井下作业废水(液)经收集后拉运至81#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藏,不外排。 (3)对固井质量进行了检查。 |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评估和演练,将区块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运营单位采油二厂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650204-2023-032-M;采油二厂制定了有关井喷、油气泄漏、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设置了相应的应急保障设施;储备了较充足的应急装备及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在接转注入站内进行气液分离后含二氧化碳的伴生气经过**接转注入站伴生气回收装置回二氧化碳后管输至81****处理站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接转注入站未建设,本项目油气分离依托81#联合处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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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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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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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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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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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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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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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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