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区五塔寺地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HD00-2002-10地块及相邻代征绿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信息
**区五塔寺地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市**区北下关街道,北至气象路、西至五塔寺西路,南至南长河,**高梁桥斜街。本次调查范围为HD00-2002-10地块及相邻代征绿地,即**海洋馆北入口东侧、高梁桥斜街西侧地区,总用地面积25366.997m2,其中HD00-2002-10地块面积15563.385m2,西侧代征绿地面积8172.967m2,东侧代征绿地面积1630.645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6.33516°,北纬39.94509°。
根据******委员会**分局关于**区五塔寺地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海)初审函〔2023〕0086号),本次调查地块HD00-2002-10地块规划为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含3000****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250平方****回收站),HD00-2002-10地块相邻两侧代征绿地规划为公园绿地。
结合地块历史、现状利用情况,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内历史上识别得到地块内的潜在污染源是**市东升电焊机厂。土壤和地下水中需共同关注的特征污染物有重金属砷、铅、铜、镍、镉,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长辛店镇赵辛店村朱家坟188
联系方式:137****2885 苏工
四、初查报告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采集土壤采样点11个,采集土壤样品56组(其中平行样6组),共检测47项,检出8项,检测结果表明,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地下水共采集4个样品(含平行样),检测项目71项,检出20项,检出项目中除肉眼可见物和浊度外,其余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肉眼可见物、浊度不是毒理性指标,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不需要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综上,**区五塔寺地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HD00-2002-10地块及相邻代征绿地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初查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五、意见提交形式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