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委托****承担 ****油田跃满20井区奥陶系一间房组-鹰山组开发调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油田跃满20井区奥陶系一间房组-鹰山组开发调整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地区**县境内
建设内容:①油井共计12口,**6口油井,利旧已建油井6口;②**5座集油标准化井场,配套多相流流量计2套;改造接转站1座(更换外输泵撬2套);**注水井口6座;注氮井数2口(老井),采用第三方移动注氮气撬1套;③**DN80 PN55玻璃钢集油管道11.5千米,**DN100 PN55玻璃钢集油管道2.9千米,跃满25井场阀组集油支线腐蚀穿孔严重,更换为DN150 PN55 玻璃钢管道7.6千米;**DN80 PN40玻璃钢低压供水管道0.4千米,** DN100 PN40玻璃钢低压供水管道14.7千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郭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80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地址:**省**市**区**西路66****广场A-F座
环评单位联系人:陈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6-****25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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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